清远市清新县五项措施力推第三产业
| 招商动态 |2011-11-21
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是调整经济内部结构、提高人民生活质量、优化市场资源配置、提高国民经济整体效益的重要途径,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,扩大就业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。目前,清新县登记的在册的内资企业共417户,私营企业共1431户,个体工商户共 17383户。为更好地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,该县采取五项措施力推第三产业上规模上档次,积极带动地方经济发展。
一、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环境,为全民创业服务。一是积极推动“双转移”工作,为珠江三角洲产业转移落户清新创造良好条件。如对持有著名商标的企业,放宽其冠省名、冠市名的限制;对投资大、效益好、能耗低、污染小的项目,放宽办照条件,推动珠三角产业向清新转移,促进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开展。二是在政策上给予倾斜,宽进严管。对在清新从事第三产业的公司制企业(独资公司除外),允许注册资金分期注入;对从事旅游、信息、社区服务等新兴行业和领域的给予办照优惠;加大农村经纪人培养扶持力度,发挥农村经纪人中枢作用,畅旺清新农产品销路。三是做好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政策指导工作。对辖区内个体户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,将升级条件较为成熟的个体户纳上扶持名单,通过专题培训、座谈交流、“走出去”等形式引导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,促进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。
二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。帮助企业度过经济寒冬,引导企业增资增产,推进企业上规模上档次,一是积极扶持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审批手续,允许其分期注入资金;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新出台的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》,积极发挥股权质押登记职能,帮助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将“静态”资产转化为流动的“动态”资产,使公司股权价值实现方式多元化,化解公司融资贷款的难题。自2011年,共办理股权出质登记58宗,出质股权19538.499万股,帮助企业融资金额9.58亿元。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《动产抵押登记办法》,深入企业中宣传《担保法》、《动产抵押登记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指导企业申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,并依法简化动产抵押的手续与流程,为企业盘活资金创造便利。
三、加强旅游市场监管,拉动旅游经济效应。加强旅游市场监管,严厉打击各类旅游欺骗和消费陷阱,在景区加强12315消费维权宣传,畅通12315申诉维权线路,努力营造一个诚信的旅游市场,提高清新旅游城市地位,扩大商业、住宿、餐饮、美容、沐浴、摄影、扩印业等居民服务业、文艺、娱乐服务业、客运交通业及旅行业的发展。
四、在促进健康发展上,依托个私协会,引导第三产业规范化经营。通过免费开展职业技能、法律法规培训、组织讲座、提供商业信息等方式,提高第三产业整体规范化水平。此外,结合企业信用体系建设,引导企业争创“守合同、重信用”企业。
五、在具体帮扶措施上,实行定员定向跟踪指导。一是建立工商服务定向联络员制度,对新设立的企业进行全程跟踪,提前介入。二是继续推行预约服务、上门服务、延时服务等服务措施,协助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手续;同时,发挥工商部门熟悉掌握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优势,为企业出谋划策,及时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,帮助企业做大做强。三是加大商标战略实施力度,做好跟踪服务。同时,争取在第三产业当中培育更多的知名、著名商标,增强企业经营者创名牌创精品的信心。